参保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解除用工关系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复印件;
2、《营口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一式二份;
3、《营口市社会保险参保(续保)登记表》;
4、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单位填写《营口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填写《营口市社会保险参保(续保)登记表》,并提供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员新增(减少)手续。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8号
服务热线:0417-12333
办公电话:0417-2980120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9路、22路公交车到 青花大街 公交站下步行200米。
2、乘坐公交17路、237路公交车到 军分区 公交站下步行370米。
3、乘坐公交230路、230路区间车到 第九中学 公交站下步行390米。
4、乘坐公交7路、26路公交车到 营口市委党校 公交站下步行530米。
办理时限:
企业:10个工作日
参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或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5个工作日
单位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至25日之前申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