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退休人员:
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符合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办理申领手续;
2.然后由街道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审查,报送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定。
3.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养老金转进合作银行按月划入参保人银行存折(卡)。
城乡居民: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为8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注:具体基础养老金按当地政策实行。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计发基数=(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本人平均指数=(a1/c1+a2/c2+a3/c3+……+an/cn)/ N
2.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前)×计发比例(1.4%)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2001年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2001年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营口市养老金领取额度计算方法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